1914年,张耀曾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回国,任北大教授、法科学长,他在暑期讲习会讲“国家与国民”,反对袁世凯称帝的阴谋。袁氏称帝,他返回故乡,协助蔡锷、唐继尧发动护国之役,任都督府参议、参谋,积极筹款、购置军火。此后,在走马灯一般“你方唱罢我登场”的民国舞台上,年轻的张耀曾三度入阁,出任司法总长,第一次是在1916年,袁死黎继,不过一年就辞职了。期间,1916年11月,他和李根源、谷钟秀、钮永建等创立了“政学会”,任会长[1918年末解散]。第二次是1922年,旧国会恢复,黎元洪复位,他再任司法总长,兼任法权讨论委员会委员长,二个月后他辞去司法总长,专心致力于法权讨论会的工作,前后五年,组织将民法、刑法、诉讼法和商事法规等翻*潢色小说 .56shuku./class12/1.html译成英、法等文字出版,亲到全国各地调查司法现状,足迹遍及十二省区,主持编写《考察司法记》、《列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志要》等。他自述在职五年,“调查中外司法状况,编译中外法令书五十余种,向世界各方为有力之宣传。……改良司法之建议案及司法令案,亦有多种。”第三次是1924年10月冯玉祥倒戈,发动政变,推倒贿选总统曹锟,黄郛、张耀曾和王正廷等组成临时内阁,史称“摄政内阁”,张耀曾为司法总长,前后仅仅一个月。
1928年7月30日,在南北时局大变之际,他说,“生活无资,儿女又多,势不能不作衣食之谋。政治本为吾之职业,惟今时会不宜,未可轻出。次则法律生活,亦所素习,只好暂隐于此。故拟准备当律师,当教授,以维持生计,并可兼营余所志之学业。”这是他第一次在日记中谈及当律师的选择,此时他还在北京。当年12月17日,他抵上海没有几天,就有人送来“云南王”龙云的来电,请他代为筹划富滇银行的一个讼案,聘他为法律顾问。次日晚上,他与上海律师陈某见面,“谈话皆属倚法律作挟持取利之具,尤令人可鄙。观此可知上海律师之一斑。……余观此律师情形,殊觉律师身分为之低落也。”老朋友对他说,招商局、中国银行都可聘他为常年法律顾问。20日,他在富滇银行与吴凯声等律师讨论讼案,认为吴“尚言之成理”。 初到上海尚未执业,实际已开始律师业务。
开业做律师
1929年1月6日,他得到何海秋的经济帮助,决定在上海执律师业,开始在法租界找房子,拍加入律师公会用的照片。1月19日,房子租定,并将文凭、律师证书交给沈钧儒,托办登录及入会事。他在上海开业做律师,这一天算已定局,他自述“入民间服务,此为起点。”1月26日,他搬入新居,两楼两底,后附小楼两间,中式略参西式,兼顾做住宅和事务所,月租八十七元,与北平的居所天渊之别。他之所以作出这一决定,“则以收入可望增加,政治可望参与,皆名利之动机也。”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