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
两浙数人才,龙战玄黄人,每临坛坫支危局。
廿年订交谊,鸡鸣风雨,忍对琴书忆旧游。
这是1927年春天阮性存去世后,张仲仁、一鹏昆仲送来的挽联。
早在1909年他就当选为浙江省咨议局议员,曾多次向浙江巡抚提出与民间疾苦有关的质询案,赢得敢言之名。
1918年,他当选为浙江省第二届省议员,在省议会议长选举中,他因坚持不请客、不买票,终以五十九票落选。他的好友许壬原籍温州瑞安,为人助选甚力,以其同乡议员失信,深表愧愤。其他支持他的议员也有不平者,一度相率不出席议会,以至多日不能成会,他给全体议员写信说:“选举竞争,失败本属常事。况前日投票,原系各本良心,自由主张。乃蒙推许者,至五十九位之多,所谓虽败犹荣矣。若长此相持,不独个人不愿赞成,尤无以副前日秉公投票诸君子之盛意。应请从速将选举了结,以便早日开议,不胜盼切。”以后他还刻了一枚图章“五九居士”。
1920年12月8曰,他在省议会提案,请召开浙江省自治法会议,并附有省自治法会议组织法草案。湖南省于这年7月22日由谭延闿宣布自治,他就在浙江响应。提案说:“省自治法,应由各省自己制定,非若言中央集权者所谓地方制度,宜取划一主义也。各省人民制定此法,即行使人民固有之主权,与约法并无抵触。”他起草的省自治法会议组织法要点包括:
(一)由省议会议员中选出二十人,由每县县议会各选出一人组织之。并皆同时选出同数之候补人。
*潢色 (二)次年5月1日,集合省垣开会,会期六十日。期满,省自治法会议如未议毕,即解散另选定。
……
(七)省自治法议定后,即由本会议将法文,并附理由书,印刷分配各县原选举会。于一个月内,用通常会议方法,投票表决,报告省议会。如有过半数县分之赞成,即认为成立,由省议会代为公布实行。
如不能得过半县分之赞成,应再组本会议,其程序如前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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